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 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5 09:08:22 阅览次数: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辅导员(含专职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原则

2022~2023学年度辅导员考核依照《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发【2021】53 号)规定执行,坚持工作业绩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工作能力与研究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工作领导与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长:史贞军

 员:孙宗瑞 谢朝阳 仝西川

张加强   白传栋   董慧凝    

 

考核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对辅导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研工部),由学工部(研工部)办公室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阶段7月10日之前,本科生辅导员提交2022~2023学年度深度辅导学生名单、《深度辅导手册》、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科研与教学情况等材料。此外,本科生辅导员在7月10日之前至少提交1篇深度辅导案例。学院党委副书记提交1篇学院年度学生工作总结报告。

2.查阅和测评阶段7月10日~7月13日,组织人员查阅《深度辅导手册》,抽查深度辅导学生的反馈。其中6月15日-630日通过企业微信平台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

3.数据统计阶段7月10日之前,各业务口提交学生工作的相关统计数据,对辅导员日常工作情况做出评价。其中就业统计数据及截止时间,以招就处提供为准。

4. 汇总评定阶段7月13日之后,汇总各项考核指标得分情况,确定辅导员的考核等级。

四、考核范围与考核档次

本次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五、考核项目与指标体系

本次考核项目主要包含学生评价、工作过程、工作业绩、工作研究等方面(不适用党委副书记考核),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考核以得分情况为主要依据,最终评定等级由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辅导员学年量化考核表(2022~2023学年)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