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挖掘和培育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引领创新的研究生典型,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北方工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2.恪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勤奋,具有刻苦钻研精神;
3.学术科研成果突出,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4.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或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及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具备学术之星参评资格。
5.曾获得过“研究生学术之星”荣誉的个人不再参评。
三、申报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电子版一份,见附件3);
2.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电子扫描件,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 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学术专著封面电子扫描件、论文收录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一份);
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各类电子版材料均以“学院+班级+姓名+XX材料”命名,如:“信息学院+计研20-1班+张三+个人事迹/个人简历”;
(2)各类申报材料统一填写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1.0。
(3)所提交学术成果应在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且作者所属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
四、评选流程
1.申报阶段
5月11日至5月22日,个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3)和学术成果支撑材料(按时间排序)。
2.学院推选阶段
5月23日至5月29日,各学院成立评审组(3-5人)对提交的“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根据评分细则(见附件1)填写评分表(见附件6)。根据各学院所分配名额(见附件 2)依据申报者评分排序确定学术之星候选人。被推选的学术之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术之星候选人请填写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附件3)。
(2)学术之星候选人向学院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包括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200字的简要事迹介绍,一张生活照电子版(事迹材料介绍模板见附件5)。
(3)成果总结展示:论文类成果需将论文进行总结提炼,制作出一份可以展示论文创新思想的材料(工科论文包括实验模型、流程图、表格等,文理科论文包括论文脉络,方法结构等),并配以简要文字说明;专利和竞赛作品类需要提交科技作品(包括软件系统,智能硬件设备,建筑艺术模型等)的设计模块图及简要文字说明。如作品不方便展示,可提交设计该作品的经验及感想。最终提交的论文提炼材料和科技作品图文材料将在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官方平台进行成果展示。
各学院需将推选汇总表(附件4)、评分表(附件6)、候选人材料(附件3、5)、各候选人学术成果支撑材料以及成果总结展示按要求打包。(请以“XX学院+推选汇总材料”命名文件)发送至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utgu@ncut.edu.cn。
各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日期:5月29日。
3.学校终评阶段
5月30日至6月5日,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对各学院所提交的评选结果进行终审。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中学术成果的真实有效性等。
4.公示阶段及成果展示
6月6日至6月12日,学校评选结果将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研究生会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申报人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工作部复议。公示期是唯一可以申请复议的时间,公示期结束不再接受复议申请。
五、宣传与表彰
1.“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知由研工部、校团委发文至各学院,各学院通知各专业班级,确保同学们对此项活动的知情权;
2.最终评选出的“研究生学术之星”,学校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3.获奖者事迹及其科研成果将在优秀研究生宣传栏、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
注:
(1)获评者所发论文、发明专利或科技作品等可作为个人学术成果参加其他活动的评选,不可重复作为参与本活动的后续评比;
(2)“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可作为荣誉奖励参评校内外其他活动及比赛,但不可作为学术成果类型的累加;
(3)同等条件下,获得时间更早的学术成果优先考虑。
六、责任与义务
1.“学术之星”与“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应珍惜自己获得的荣誉称号,恪守学术道德,严以律己,踏实求学,不断上进;牢记学校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与学校与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性活动,充分发扬“学术之星”的精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术之星”获得者有责任与义务以成员身份参加学校及各院系举办的学术性活动(如:学术沙龙、跨学科交流会等),参与学术交流、经验分享等科研促进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相关事宜详见北方工业大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及学院相关通知公告。
2.咨询与监督方式: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史老师 88803535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李树桐 15106354740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分细则(表1-5)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学院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各学院推选汇总表
附件5:XX同学事迹材料(以科研经历及成果为主)(模板)
附件6: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分表
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1:
评分细则
表 1.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参考表
形式 |
级别 |
类别 |
参考分值 |
论 文 |
A |
Nature, Science |
80 |
ESI 检索 |
50 |
SCI、SSCI、A&HCI 收录期刊论文(中科院分级标准) |
1 区 35 |
2 区 30 |
其他 25 |
B |
SCI、SSCI、A&HCI 收录的会议论文 |
20 |
EI 期刊论文 |
A 刊 |
C |
CSCD 期刊论文,CSSCI 期刊论文(核心库) |
15 |
D
|
CSSCI 期刊论文(扩展库) |
10 |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 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全 文转载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理论版(≥2000 字)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论文 |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优秀论文 |
正式出版国外学术期刊论文 |
EI 会议论文,CPCI-S(ISTP)会议论文,CPCI-SSH(ISSHP)会议论文(宣读证明) |
E |
普通学术期刊论文 |
5 |
EI 会议论文,CPCI-S(ISTP)会议论文,CPCI-SSH(ISSHP)会议论文 |
国际会议正式论文集学术论文 |
国内会议正式论文集学术论文 |
国内正式论文集学术论文 |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且综合评定在三星及以上的文章 |
注:
(1)以上是参选人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的评分。当参选人为第二作者,若第一作者为其导师(或副导师)时,按参选人为第一作者的情况计分。
(2)已收录但未见刊的论文予以计分,但需提供录用证明。
表 2. 研究生学术著作计分参考表
著作类型 |
参考分值 |
备注 |
学术著作 |
20 |
|
翻译外文作品 |
15 |
|
艺术或文学创作类成果 |
15 |
|
古籍校注 |
15 |
|
注:
(1)创作类成果为建筑、艺术类学科学生发表的美术或设计作品及将自己的美术或设计作品编辑出版形成的画册,人文社科类教师在自己的专业方向上公开发表的小说、诗歌、剧本等,视为艺术或文学创作类成果。
(2)以上是参选人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的评分。当参选人为第二作者,若第一作者为其导师(或副导师)时,按参选人为第一作者的情况计分。
表 3. 研究生获得授权专利及标准应用型成果计分参考表
类别 |
参考分值 |
国际技术标准 |
40 |
国家技术标准(GB) |
35 |
省部级标准(或相当条件下行业标准) |
30 |
获得国际发明专利(前 5 名) |
30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 2 名) |
20 |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前 2 名 |
10 |
表 4. 研究生科技创新及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获奖计分参考表
获奖等级 |
参考分值 |
备注 |
国际级 |
一等奖 |
40 |
同一项目获得多种奖励的,或同年同一比赛获多种奖励的,只计算最高奖项分值。 |
二等奖 |
35 |
三等奖 |
30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5 |
二等奖 |
30 |
三等奖 |
25 |
省部级 A 类 |
一等奖 |
30 |
二等奖 |
25 |
三等奖 |
20 |
省部级 B 类 |
一等奖 |
25 |
二等奖 |
20 |
三等奖 |
15 |
企业类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5 |
三等奖 |
10 |
校级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10 |
三等奖 |
5 |
(1)建筑、艺术类学科学生发表的美术或设计作品及将自己的美术或设计作品编辑出版形成的画册等创作类成果按人文社会科学类获奖评分细则评分;
(2)以上是参选人以个人名义获奖情况下的加分。集体参赛时,排名区分先后,当参选人为第一负责人时,按以个人名义获奖情况计分;当参选人为第二负责人时,按以个人名义获奖情况下的 50%计分;其余情况按第一负责人情况的 25% 计分。同一创新项目或竞赛按最高奖项计。
表 5.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参考表
项目级别 |
参考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 |
20 |
同一创新项目或竞赛按最高奖项计 |
省部级 |
15 |
厅局级 |
10 |
校级 |
5 |
注:以上是参选人以个人名义获奖情况下的加分。当以集体名义获奖时,排名区分先后,当参选人为第一负责人时,按以个人名义获奖情况计分;当参选人为第二负责人时,按以个人名义获奖情况下的 50%计分;其余情况按第一负责人情况的 25%计分。
附件2: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各学院推选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9 |
|
信息学院 |
13 |
|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
6 |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
文法学院 |
4 |
|
理学院 |
2 |
|
土木工程学院 |
5 |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4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总计 |
49 |
|
注:每个学院应向学校推选的学术之星名额由该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总数的 1.5%确定, 不足 100 人的学院分配 1 个名额。
附件3: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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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电子照片 |
性 别 |
|
民 族 |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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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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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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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号 |
|
电子邮箱 |
|
现任职务 |
|
在校期间 曾发表论文或曾获奖励 |
|
导师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
注:内容可自行调整,不超过两页。(学院:学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