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准、高质量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学校《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发〔2015〕34号)文件精神,学工部决定继续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2021年将资助建设1~2个。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紧密结合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
二、申报要求
1.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专项工作的选择,应从当前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以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党建、新生教育、深度辅导、学业辅导、心理素质教育、就业创业、新媒体背景下的辅导员工作、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为重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院和学科特色。
2.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注重发挥示范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申报人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工作须满3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须跨院组织,团队成员专、兼职均可。
2.申报数量。各学院限报1项。已有辅导员工作室的学院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党委意见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2)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效果与远景目标、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经费预算(应聚焦工作室核心任务的完成,将重点放在购买研究资料、组织研讨交流活动等方面,遵循厉行节约原则)等。(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文本提交。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83830258@qq.com,同时将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一份送达学生服务楼301。
四、评审与管理
1.学工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颁牌。
2.每个工作室每年资助经费2万元。
3.学校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3年;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家燕,联系电话:88802789
附件:2021年北方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