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现资助育人目标,大力弘扬学校学生自立自强的宝贵精神,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2019年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自强之星”评选以“说出你的励志故事”为主题,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弘扬“自强立志、感恩立德”精神,培育广大学生的“自立、自强、励志、感恩”意识。
二、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1.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但坚韧不拔,自立自强,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或学业成绩优异,或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等;
4.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参评方式
采用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不超过3名候选人(至少 2 名本科)。由学生本人填写《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各学院写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2.个人自荐:学生本人直接填写《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自荐表》(一式两份),辅导员或班导师签字后报送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五、评选程序
1.审核。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对推荐人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初选。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自强之星”评审委员会,从报送的学生中择优评选出 15人。
3.公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对候选人的事迹通过校园橱窗、展板、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4.投票。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自强之星”共10名。
5.表彰。学校隆重举办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自强之星”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聘为学校自强社顾问团成员,同时,学校择优选报参评全国“自强之星”评审。
6.宣传。学校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自强之星”获得者的事迹。各级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获奖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
六、评选时间安排
1.推荐报名阶段(5月7日-5月13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各学院均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附件1,可从学工部网站下载),符合条件的同学也可自我推荐,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自荐表》(附件2,可从学工部网站下载)。
2.审核初选阶段(5月13日-5月17日)。学校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对推荐人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由评选委员会选出15人左右的候选人。
3.展示投票阶段(5月17日-5月24日)。学校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对候选人的事迹通过校园橱窗、展板、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自强之星”共10名。
4.宣传表彰阶段(5月24日-5月31日)。学校将隆重举办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自强之星”荣誉证书。
七、材料要求:
1.《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自荐表》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照片(个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生活工作照3张,照片以个人名字命名)。
3.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3日。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采取的有效举措,对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资助育人成效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落实,保证活动的宣传、评选、表彰等环节顺利进行。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发现和塑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同学学有榜样,促进广大同学树立优良的道德品质,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学院要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紧紧围绕活动目标,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以媒体、网络、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3.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学院内评选,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送材料,活动过程中应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评选,在活动的扎实开展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确保身边的榜样对在校学生的正面引导作用,确保活动对广大学生的教育意义。
联 系 人:邝洪波
办公地址:学生服务楼三层
联系电话:88803509
报送邮箱:zzzx@ncut.edu.cn
附件一: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
附件二: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自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6日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docx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