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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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6-11-14 21:04:02 阅览次数:

 

经学校与北京银行石景山支行研究决定,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兹定于1117(周四)下午250在四教东201召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会议,现场发放贷款材料和讲解如何填写贷款合同相关事宜,请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同学携带本人一卡通、黑色签字笔、铅笔和橡皮参加会议。

往年贷款合同签订了一贷多的同学,也需参加本次会议,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相关手续。

各学院于1122日前将贷款合同及所提交的材料收齐,并进行初步审核,并于112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及电子信息表报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电子信息表须自行前往所属学院自行拷贝备份。

研究生同学请将相关助学贷款材料上交研工部,电子信息表须自行前往所属学院自行拷贝备份,上交材料时间同本科生。

特别注意: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