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与北京银行石景山支行研究决定,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兹定于11月17日(周四)下午2:50在四教东201召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会议,现场发放贷款材料和讲解如何填写贷款合同相关事宜,请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同学携带本人一卡通、黑色签字笔、铅笔和橡皮参加会议。
往年贷款合同签订了一贷多的同学,也需参加本次会议,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相关手续。
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贷款合同及所提交的材料收齐,并进行初步审核,并于11月2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及电子信息表报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电子信息表须自行前往所属学院自行拷贝备份。
研究生同学请将相关助学贷款材料上交研工部,电子信息表须自行前往所属学院自行拷贝备份,上交材料时间同本科生。
特别注意: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