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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1 16:58:36 阅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处室: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聘用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工作岗位的实施办法》(校发﹝2015﹞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办法

年度经费预算完成后,研究生工作部按照一定比例,分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助教助管薪酬额度分配到各学院,实行总额控制。各学院每月在规定时间将当月助教、助管薪酬发放明细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录入学校薪酬管理系统;财务处发放助教、助管薪酬到研究生银行卡上。机关处室助管岗位设置、薪酬发放办法不变。

二、2020年秋季学期各学院薪酬额度

根据学校研究生助教、助管薪酬预算余额,依据各学院在读学生人数(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过去一年助教、助管薪酬发放金额。各学院2020年7月-12月薪酬额度划分如下(根据财务处要求本年度执行完毕):

序号

学院

薪酬额度(元)

1

信息学院

140000

2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76000

3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73000

4

建筑与艺术学院

80000

5

土木工程学院

76000

6

经济管理学院

116000

7

文法学院

160000

8

理学院

120000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34000

合计

875000

三、岗位设置参考原则

(一)助教

1.每个课堂人数超过32人的本科生核心课(以教学信息网教学计划查询中2020年春季所列课程为准)可配备助教1名。

2.研究生课堂人数超过20人的可配备助教1名。

3.省部级重大学生竞赛指导工作,每项竞赛可配备助教1名。

4.原则上每名教师只能配备1名助教;若一名教师承担多门核心课或担任多个竞赛指导教师的,可酌情增加助教人数。

5.多名教师同上一门课或多名教师共同指导一项竞赛的,助教数量按照课程门数、竞赛项数配备。

6.本科生非核心课的实验课、实验室开放项目参照执行。

(二)助管

1.缺编的党政部门、教辅单位,缺编1名老师可设置2个助管岗位。缺编数以人事处核定为准。

2.学院办公室中教学、科研、行政工作配备助管,最多3个岗位。

3.面向学生的管理服务部门可酌情配备助管,但学院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得再兼任助管、助教工作。

4.遇有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可申请“临时助管”岗位;任务结束,岗位撤销。

5.每名老师只能配备1名助管(因缺编配备的除外,兼任多个职务的除外)。

四、岗位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一)助教

1.助教工作由任课教师考核。

2.选课人数以教学信息网公布为准。

3.助教津贴计算方法:

 

 

 

 

4.助教津贴每次发放金额=学期助教薪酬总额÷发放次数。

(二)助管

1.助管工作由岗位负责老师考核。

2.助管薪酬每人每小时15元。

五、注意事项

1.一名研究生每月薪酬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

2.薪酬发放金额为税前金额。

3.每学期发放5次,每月20日报薪酬发放表,月底前发放薪酬。

 

人:卜戍兵

联系电话:88803216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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