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聘用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工作岗位的实施办法》(校发﹝2015﹞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办法
年度经费预算完成后,研究生工作部按照一定比例,分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助教助管薪酬额度分配到各学院,实行总额控制。各学院每月在规定时间将当月助教、助管薪酬发放明细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录入学校薪酬管理系统;财务处发放助教、助管薪酬到研究生银行卡上。机关处室助管岗位设置、薪酬发放办法不变。
二、2020年秋季学期各学院薪酬额度
根据学校研究生助教、助管薪酬预算余额,依据各学院在读学生人数(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过去一年助教、助管薪酬发放金额。各学院2020年7月-12月薪酬额度划分如下(根据财务处要求本年度执行完毕):
序号 |
学院 |
薪酬额度(元) |
1 |
信息学院 |
140000 |
2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76000 |
3 |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
73000 |
4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80000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76000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116000 |
7 |
文法学院 |
160000 |
8 |
理学院 |
120000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4000 |
|
合计 |
875000 |
三、岗位设置参考原则
(一)助教
1.每个课堂人数超过32人的本科生核心课(以教学信息网教学计划查询中2020年春季所列课程为准)可配备助教1名。
2.研究生课堂人数超过20人的可配备助教1名。
3.省部级重大学生竞赛指导工作,每项竞赛可配备助教1名。
4.原则上每名教师只能配备1名助教;若一名教师承担多门核心课或担任多个竞赛指导教师的,可酌情增加助教人数。
5.多名教师同上一门课或多名教师共同指导一项竞赛的,助教数量按照课程门数、竞赛项数配备。
6.本科生非核心课的实验课、实验室开放项目参照执行。
(二)助管
1.缺编的党政部门、教辅单位,缺编1名老师可设置2个助管岗位。缺编数以人事处核定为准。
2.学院办公室中教学、科研、行政工作配备助管,最多3个岗位。
3.面向学生的管理服务部门可酌情配备助管,但学院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得再兼任助管、助教工作。
4.遇有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可申请“临时助管”岗位;任务结束,岗位撤销。
5.每名老师只能配备1名助管(因缺编配备的除外,兼任多个职务的除外)。
四、岗位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一)助教
1.助教工作由任课教师考核。
2.选课人数以教学信息网公布为准。
3.助教津贴计算方法:
4.助教津贴每次发放金额=学期助教薪酬总额÷发放次数。
(二)助管
1.助管工作由岗位负责老师考核。
2.助管薪酬每人每小时15元。
五、注意事项
1.一名研究生每月薪酬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
2.薪酬发放金额为税前金额。
3.每学期发放5次,每月20日报薪酬发放表,月底前发放薪酬。
联 系 人:卜戍兵
联系电话:88803216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