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方工业大学选聘优秀在读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实施办法(试行)(党发〔2022〕47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拟补充选聘1名优秀在读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现就补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担任学生辅导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4.学习成绩好,有足够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地点在北方工业大学延庆创新港。
5.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6.身心健康。
二、选聘安排
1.个人申请和提交。学生本人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北方工业大学优秀在读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学院意见”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并签字,纸质版连同相关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并于9月15日之前交到学生服务楼301办公室卯福启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maofuqi@ncut.edu.cn。
2.资格审查与人选确定。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于9月16日—9月18日审查申请人的材料与资格,组织相关考核,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3.岗位分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入选人员统筹分配到相关单位,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