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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8 16:02:05 阅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准、高质量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学校《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发〔2015〕34号)文件精神,学工部决定继续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2022年将资助建设12个。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紧密结合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

二、申报要求

1.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专项工作的选择,应从当前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以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党建、新生教育、深度辅导、学业辅导、心理素质教育、就业创业、新媒体背景下的辅导员工作、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为重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院和学科特色。

2.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注重发挥示范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申报人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工作须满3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须跨院组织,团队成员专、兼职均可。

2.申报数量。各学院限报1项。已有辅导员工作室的学院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党委意见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2)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效果与远景目标、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经费预算(应聚焦工作室核心任务的完成,将重点放在购买研究资料、组织研讨交流活动等方面,遵循厉行节约原则)等。(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文本提交。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83830258@qq.com,同时将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一份送达学生服务楼301。

四、评审与管理

1.学工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颁牌。

2.每个工作室每年资助经费2万元。

3.学校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3年;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家燕,联系电话:88802789

附件:2022年北方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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