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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学习“毓鹰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1 16:30:09 阅览次数:

 

附件1.doc

附件2.doc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学生资助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文章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帮扶,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学校通过研究决定,在成绩优异、有境外学习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实施“毓鹰计划”。

一、项目简介

面向学习成绩优异,符合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境外学习要求,并入选学校境外学习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境外进行学习,开拓眼界,提升能力。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 2016级或2017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绩优异,在校表现良好。

2、专业成绩突出,符合学校境外学习项目的要求。

3、全校资助2名学生。

4、每名受资助的学生应参加一次由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认可的社会实践活动(如义务支教、助学讲堂等,项目结题时在结题申请书中说明),并能积极参加学工部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

三、申报方法

学生自愿申请并按规定填写项目申请书,按照班导师推荐、学院审查、学工部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学工部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审核,在审核同意立项后按计划实施。

本项目原则上完成时限是2019年年底,在完成项目申请书所列任务后,填写项目结题书,同时每人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个人项目总结,到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报销相关费用。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并组织好本学院有意向参与计划的学生报名,于4月30日前把项目申请书交到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同时监督申请成功的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技能素质提升任务。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