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9 15:53:17 阅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即将顺利完成在北方工业大学的学习,即将踏上新的征程时,学校提醒你,请务必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校园地货款

一、本人何时开始支付利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秋季班借款学生毕业后停止贴息日为其毕业当年的7月1日,停止贴息日起由本人全额支付。

二、如何还本付息

借款人毕业离校前,应与银行签订《北京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借款人根据约定按季、足额将每季度应还款额存入已授权北京银行扣划的帐户,北京银行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由系统自动扣收。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一次性还本付息。

三、如何计算每季度还款额的

计算公式为:季度付息=贷款本金金额×(月利率/30)×实际天数。

如:贷款本金金额6000元、月利率5.875‰,计算二季度,即3月20日至6月20日利息,具体计算为:季度付息=6000元×(5.875‰/30)×92天=108.1元

四、提前还款

如果经济条件许可,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如本人在北京,必须由本人带上身份证亲自到北京银行。

如本人不在北京,可以在学工部网站下载《提前还款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致电北京银行咨询具体手续。

北京银行的地址为: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3号楼1层

咨询电话:010-68874249

五、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如何办理贷款的展期

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及时向北京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申请。在秋季学期报到后,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六、特别提示

1、在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银行将按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5年5月全面启动,还款信息及其负面信息(即违约信息)将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对借款人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3、请同学们毕业后切记每季度末月即,即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前,按时足额还息,借款到期日前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以免出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请同学们2020年6月10前完成《北京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北方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信誉保证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跟踪联系表》(以上表格都可以在学校学工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的填写,并于2020年6月15前交本学院辅导员。如本人不能到校,可以学校学工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毕,交电子版本。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

一、毕业确认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2、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办理展期

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需持有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

三、提前还款

1、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2、点击“提前还款申请”页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新增”及“还款信息填报”。

北方工业大学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88803509

联系人:邝老师